七、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外派经营管理人员审核
(一)办事依据:原外经贸部、外交部《关于简化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派审批手续的通知》(外经贸政发[1999]182号)。
(二)办事程序:审核后逐级上报。
(三)办事规定:按外经贸政发[1999]182号文办理。
(四)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报送上一级外经贸部门。
主办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新会区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新会商会
联系电话:0750-6666420 电子邮箱:xhccpit@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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