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管理股办理事项: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资格证书)内容变更


(一)、办事依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2004年贸第14号令)

(二)、办事程序:企业提供相关资料,我局上报商务部原授权发证机关。

(三)办事要求:

1)、企业将变更理由,变更事项和具体要求写成书面报告;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或《资格证书》(原件)正副本。  

 (四)办事时限:2个工作日内上报商务部原授权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主办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新会区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新会商会

联系电话:0750-6666420  电子邮箱:xhccpit@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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