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促股办理事项:
 

八、贸促会出证认证业务。


 

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分会出证认证部授权,以省分会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有关的出证认证业务。

1、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和转口证明书;

2、认证对外贸易商业单据;

3、代办涉外商业文件证明书;

4、代办领事认证。

(一)办事依据:广东省贸促会出证认证《授权责任书》、《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粤行费新价证字45501号)。

(二)办事程序:

1.申请单位向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经签证机构审核合格后,享有申办原产地证资格。

2.企业最迟于货物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3.签证机构审核后签发。

(三)办事规定(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单位向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须提供及填写以下文件资料:

1)提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当年有效的或经年审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一份;

2)提交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影印件一份;

3)填写《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及《产地证申领员证》

2.申请单位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须严格按签证机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申请书》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3)出口货物商业发票;

4)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四)办事时限:按上述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符合原产地证签证要求的,签证机构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签发。

(五)年审。

每年的九月份,对在本贸促会出证认证部注册的企业进行年审。办理年审的企业,须带已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前来本会办理。
 

 
 
 
 
 
 

主办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新会区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新会商会

联系电话:0750-6666420  电子邮箱:xhccpit@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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