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股办理事项:
 

六、新办来料加工企业项目审批。


 

(一)办事规定:(提交资料)

1.企业、外商、商务代理公司三方签订来料加工协议(一式五份);

2.外商工商登记证(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各一份);

4.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书及企业备案信息表(各一份)。

(二)办事时限:提交资料齐全、无误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主办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新会区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新会商会

联系电话:0750-6666420  电子邮箱:xhccpit@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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