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股办理事项:
 

四、加工贸易(合同)核销。


 

(一)办事规定(提交资料)

1.加工贸易合同海关登记手册一本;

2.核销表一式三份(不能涂改);

3.进出口报关单。

(二)办事时限:以上资料齐全,正确无误的,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主办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新会区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新会商会

联系电话:0750-6666420  电子邮箱:xhccpit@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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