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工贸易(合同)核销。
(一)办事规定(提交资料):
1.加工贸易合同海关登记手册一本;
2.核销表一式三份(不能涂改);
3.进出口报关单。
(二)办事时限:以上资料齐全,正确无误的,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主办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新会区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新会商会
联系电话:0750-6666420 电子邮箱:xhccpit@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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