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办理事项:

一、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请。


 

(一)办事依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暂行)》

(二)办事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提出企业项目申请: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

2)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2.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组织单位可以提出团体项目申请:

1)组织的活动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

2)参加活动的企业必须100%以上符合上年度海关出口额1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申报者必须是组展方;

3)申请支持的资金直接受益于参加活动的企业,以降低参加活动企业的费用和开拓市场的风险,提高企业效益。

3.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请。

符合《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申请条件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可于每年的1月底前,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支持内容,向区外经贸局提出本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区外经贸局进行初审后报江门市外经贸局。

4.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

企业在项目完成后向区外经贸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区外经贸局和财政局对所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每年底汇总一次报江门市外经贸局和财政局审定。

(三)办事程序

第一类:上年度海关出口额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按如下程序申报:

1.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需进行在线注册:

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首次申请市场开拓资金的中小企业或项目单位,应通过网站(HTTP://WWW.SMEIMDF.ORG)进行在线注册,填报中小企业或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注册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并提交如下申请资料:

1)各单位应打印登记表 (一式叁份)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证书、税务登记证、进出口企业登记证及它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一式叁份)一并报送资金管理部门。

2.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和资金拨付需提供的资料:

已进行在线注册的企业,不需进行在线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企业资质后通过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可申请的项目类型。各单位可根据公示的内容通过此网站直接点击项目计划申报即可进入项目计划申报界面,填写项目计划申请表;根据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企业待管理部门审批企业申报的项目计划后,进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填写资金拨付申请表,并提供如下资料:

1)各单位应打印项目计划申报表和资金拨付申报表(一式叁份)并加盖公章;

2)相关材料清单,由申报企业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准备送交的书面资料选择。

第二类:上年度海关出口额1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按如下程序申报:

  1.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需提供的资料:

首先从省外经贸厅网站(http://www.CHINA2000.COM)下载并安装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系统(最新项目版),完成资金管理系统项目计划分系统的录入工作,并提交如下申请资料:

1)资金管理系统项目计划分系统生成的上报软盘;

2)资金管理系统项目计划分系统打印出来的全套资料表格(一式四份);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进出口经营权批准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四份)。

2.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需提供的资料:

1)根据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完成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系统资金拨付分系统的录入工作,分别生成上报软盘,并打印出全套资料表格(一式四份);

2)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四)办事时限:在符合有关办事规定,提交资料齐全、无误的前提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我局负责办理的有关办事程序。

   
 
 

 
 
 
 
 
 

主办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新会区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新会商会 新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联系电话:0750-6666420  电子邮箱:xhccpit@sina.com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12923号

**网站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