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国家《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区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企业范围

凡于2007年12月31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设立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必须在2008年6月30日前向新会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小组申报年检。

二、联合年检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区外经贸局、工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江门市外管局等单位,为新会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小组的法定组成部门。

三、联合年检时间安排及办公地点

4月29日至6月30日为联合年检小组集中受理年检阶段,这阶段逢星期二(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区联检小组在区外经贸局6楼集中办公。

四、2008年联合年检业务流程

为了顺利参加和通过联合年检,请参检企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年检:

1、制作电子证书(USB-KEY)。

登录网上年检系统(http://www.lhnj.gov.cn/),按照培训班所讲授的方法,参考《广东年检手册(企业版)》(可在网站上下载),灌制电子证书(USB-KEY)。

2、填报年检报告书。

凭电子证书登录网上年检系统(http://www.lhnj.gov.cn/),按联合年检的有关要求填写年检报告书,上报有关年检部门(包括江门市外汇局,新会区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

3、会计师事务所审查。

企业通过网上年检系统上报的年检报告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查无误后,才能送达各年检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后,将年检报告书打印备审。

4、填报工商网上年检资料。

登录广东红盾信息网http://www.gdgs.gov.cn申报年检。为避免错漏减少企业修改数据的麻烦,请参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并加盖电子签证后的年检报告书的内容填报。

5、准备有关文件。

按照各年检部门的要求,分别准备相关文件备审。(注:报送工商局的是在广东红盾信息网http://www.gdgs.gov.cn打印的年检报告书,报送其他部门的是通过网上年检系统http://www.lhnj.gov.cn/打印的年检报告书。)

6、各年检部门年检。

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各部门所需的有关文件,到指定地点参加年检。(各年检部门所需文件,请参考附件。)

五、注意事项

1、在网上年检系统(http://www.lhnj.gov.cn/)上报时,请认真选择上报部门,以免造成误报,延误年检。例如我区企业上报的外经贸部门,是选择“新会区外经贸局”,而不是“江门市外经贸局”。

2、外商投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依期出资,有新的出资要及时办理验资手续,提供新的验资报告申报年检。

3、对年检不合格企业,区联合年检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逾期未改者,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理。

4、对逾期不申报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作出处罚。对两年以上无故不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按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5、根据有关规定,每个申报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向江门市工商局缴交年检费50元(由新会区工商分局代收)。

6、请参检企业经常登录“新会外经贸网”,关注有关年检工作的通知。

区联检小组办公地址:会城惠民东路30号区经贸大厦6楼

联合办公电话:6666032

特此通知

新会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小组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企业向江门市外汇局申报年检须知(联系咨询电话:3166509、3166512)。

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业务流程指引

一、外商投资企业办理2008年外汇年检及换发IC卡外汇登记证业务流程示意图

文本框: 登录http://www.safesvc.gov.cn/powercms/html/cyxz/129.htm格式的《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并填写、打印15个表格,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用U盘复制1份,连同其它年检纸质资料(见第二页年检资料清单)一齐提交外管局。

 

 

 

 

文本框: 凭USB KEY登录商务部网上年检系统(网址:http://gd.lhnj.gov.cn)。

 

 

 

文本框: 按联合年检的有关要求填写年检报告书,并填写外汇收支情况表,确认报表无误后上报外汇收支情况表。

 

 

 

 

 

文本框: 向外汇局办理年检业务窗口提交外汇年检纸质资料及电子文件(包括EXCEL格式《登记表》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文本框: 外汇局审核企业符合要求的有关纸质年检资料及电子文件后,在网上年检系统和纸质外汇登记证上加具已通过外汇年检的相关意见。

 

 

 

 

文本框: 企业通过外汇年检并接到外汇局通知后,凭纸质外汇登记证及单位证明前往办理年检业务的外汇局领取IC卡外汇登记证。

文本框: 换证后,企业凭IC卡外汇登记证办理直接投资项下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二、各项要求说明(敬请详细阅读)

(一)外商投资企业办理2008年外汇年检及换领IC卡外汇登记证业务流程

1、凭USB KEY登录网上年检系统(网址:http://gd.lhnj.gov.cn),按联合年检的有关要求填写年检报告书及录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外汇收支情况表》,检查所填写资料无误后,使用USB KEY加盖电子章,并上报《外汇收支情况表》等资料;

2、在网上年检系统选择《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EXCEL格式,以下简称《登记表》)下载按钮,下载《登记表》(EXCEL格式,不得变动文件格式)。根据有关要求整理和汇总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外汇业务相关历史数据,在EXCEL格式的《登记表》内认真填写并打印成书面格式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于打印成书面格式的《登记表》的《企业书面声明》页签字、盖章;同时,下载已填写完毕的EXCEL格式的电子《登记表》;

3、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外汇局办理年检业务窗口提交纸质外汇年检资料,具体的纸质外汇年检资料见“(二)外商投资企业办理2008年外汇年检业务须提交的资料清单”

4、外汇局审核企业提交的上述纸质外汇年检资料(含《登记表》及EXCEL格式的电子《登记表》),符合年检要求的,外汇局于网上年检系统填写审核通过意见,并使用USB KEY加盖电子章,同时,在纸质外汇登记证上对企业进行通过外汇年检的相关评价;

5、企业接到外汇局通知后凭纸质外汇登记证及单位证明前往办理年检业务的外汇局领取IC卡外汇登记证。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理2008年外汇年检业务须提交的资料清单

1、联合年检报告书复印件(企业加盖印章);

2、企业签字、盖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的书面文档《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EXCEL格式,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登记表》的电子文档(EXCEL格式,不得变动文件格式。《登记表》中的外汇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表格的内容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3、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新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5、非居民个人股东的护照复印件;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内容应与网上年检所录入的外汇收支情况表数据一致,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骑缝印章);

7、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7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加盖企业公章的年检年度出资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外方出资,附外方出资询证回函;如年检年度无出资的,则提供最近一期出资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9、外债登记证、外债转贷款登记证及签约表、变动反馈表原件(仅限于有借用外债或外债转贷款的企业提交,验后返还);

10、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三)外商投资企业办理2008年外汇年检业务注意事项

1、各企业应按时参加年检,否则将影响以后业务的办理。

2、所有企业必须首先进行网上申报外汇年检相关数据(含年检报告书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外汇收支情况表》数据),再前往外汇局年检部门提交相关的年检资料(具体材料见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理2008年外汇年检业务须提交的资料清单”。如企业无在网上提交外汇年检的资料,则视为未参检,企业在网上及纸质外汇登记证上将无法取得外汇局的参检记录,相关的外汇业务将无法办理。

3、企业须确保网上录入的外汇收支情况表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内容一致,否则企业将无法通过外汇年检。前往外汇年检部门提交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报告内容应与网上年检所录入的外汇收支情况表数据一致,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骑缝印章。

4、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安排,开发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将通过新系统办理。新系统将实现外汇局与银行、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联网数据交换机制,纸质凭证的使用将逐步取消;同时,IC卡外汇登记证将代替纸质外汇登记。本次年检中企业提供的书面《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及EXCEL格式的电子《登记表》数据,将作为企业在系统中数据转换的基础数据,并在办理业务时进行动态调整,因此,各企业务必认真整理业务数据,完整、准确填写各表(表1—表15),以确保企业未来业务的正常办理。

5、《登记表》EXCEL文件的文件名命名规定为:“XXX-企业变更外汇登记证.XLS”(“ ”内为文件名),其中“XXX”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来代替。

6、《登记表》中的外汇收支情况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表格的内容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另外,不得变动EXCEL格式《登记表》的文件格式,以免影响数据信息的读取。

7、减少已到位的资本,以及已到位的出资或增资,应在办理完验资手续后才可填入《登记表》表格。

8、在《登记表》中,对未到位的外方投资资本金,应在表中详细和准确记录其合同约定的外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错误填报,将影响日后企业未出资资金的到位)。

9、《登记表》表一中“外汇局代码”按照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汇局代码填写,具体可参照外汇局标准代码的EXCEL电子表格。

10、《登记表》表一中 “外汇登记有效期至”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有效期截止时间。

11、《登记表》表六中“其他类型购付汇额”填写除 “外方股东向中国投资者转让股份所得购付汇额”、 “外方股东减资所得购付汇额”、“外方先行收回投资所得购付汇额”以及“已分配利润购付汇额”以外的经外汇局核准的直接投资项下购付汇额。

12、除表十一、十三、十四的内容外,各表格的资金金额均应按相关业务发生当日的汇率折算。所有表格中资金金额均以“元”为单位,相关数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3、企业应当在换领IC卡外汇登记证前,及时持换证前已开立、有效期尚未届满的外汇业务核准件办理完毕相关业务,否则,换证后该核准件将自动失效,企业需就相关业务到外汇局重新申请核准。换证后新的核准业务,均需在系统上操作。

14、在新系统与纸质外汇登记证并行的过渡期内,企业到银行办理相关外汇业务时,对于持IC卡外汇登记证的企业,需由银行在联网系统上进行电子化操作;对持纸质外汇登记证的企业,则按原有业务程序办理。在新系统与纸质外汇登记证并行过渡期结束后,各项业务均需由银行在联网系统上进行操作。

15、未能在新系统与纸质外汇登记证并行过渡期内完成企业信息报送外汇局并得到外汇局确认且换发IC卡外汇登记证的企业,不得申请新的核准业务。相关企业应在向外汇局报送相关企业信息并得到外汇局确认和换发IC卡外汇登记证后,才可申请办理新的核准业务。

外汇局联系人及电话:3166509 邓小姐

3166512 林先生

 

附件2:企业向新会工商局申报年检须知(联系咨询电话:6623671、13750383066)。

外资企业年检须知(工商局)

一、年检须提交的资料: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三份。(通过广东红盾信息网报送打印、法定人签字、盖公章、到所属工商所加具意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两份。(在区外经贸局网下载)

4、200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两份。

5、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两份。

6、企业投资者资格证明复印件两份(属自然人投资提交身份证,属企业投资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7、批准证书复印件两份。

8、企业有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企业须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二、注意事项:

1、企业必需通过广东红盾信息网http://www.gdgs.gov.cn申报年检,工商部门预审通过后,再打印。

2、联合年检报告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如代签必须提供委托签名的委托书两份。

3、经营范围为“筹建(办)”并取得前置审批的,需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期限届满或即将到期而还未能取得前置审批的需办理申请延期手续,不再申请延期的需办理注销手续。

4、查询“以下企业年检时应补回资料一览表”,如在名单内的企业,必须根据列表要求补回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5、《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日期与委托期限必须符合逻辑。

6、复印件必须盖公章确认。

咨询电话:6623671、13750383066

文件下载:

1、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外资部标普查表填写样本(有使用商标的)

3、外资商标普查表填写样本(无使用商标的)

4、前置审批目录

5、外资筹建企业名单

6、以下企业年检时应补回资料一览表

7、商标普查表填表说明

8、外资年检通知(工商)

9、延缓年检申请书

 

附件3:企业向新会外经贸局申报年检须知(联系咨询电话:6666032、6666420)。

需要报送文件: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盖企业公章);

(2)批准证书副本2原件(及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4)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盖企业公章;若是新出资,提交原件);

(5)200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外商投资企业联系信息登记表》原件(盖企业公章)。

文件下载:外商投资企业联系信息登记表

 

附件4:企业向新会财政局申报年检须知(联系咨询电话:6626030)。

需要报送文件: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盖企业公章,除直接向区财政局缴交报表的企业外,其他企业须由当地镇级财政所或财政分局加具意见);

(2)200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附件5:企业向新会国税局申报年检须知(联系咨询电话:6360866)。

需要报送文件: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盖企业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4)2007年度企业税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5)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6)200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附件6:企业向新会地税局申报年检须知(联系咨询电话:6361829)。

需要报送文件:

(1)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盖企业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4)2007年度企业税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5)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6)2007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附件7:企业向新会统计局申报年检须知(联系咨询电话:6390950 )。

只需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资料。

 

附件8:

 
 
 
 
 
 
 

主办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门市新会区支会  中国国际商会新会商会

联系电话:0750-6666420  电子邮箱:xhccpit@sina.com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12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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