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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证认证业务的通知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法[2004]2079号文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贸促法[2004]2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新会贸促会出证认证有关业务调整如下:
一、从即日起,新会贸促会向企业卖出的原产地证格式(空白产地证),其产地证号前有“CCPIT”字样,价格按省贸促会标准每份12元。
二、此前在新会贸促会购买的旧的原产地证格式,即没有“CCPIT”字样的,在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可继续使用。二〇〇五年起,本会不再受理旧的原产地证格式。
三、凡在新会贸促会购买的产地证格式,只能在本签证点办理签证。本签证点也不受理来源于自其他分、支会的原产地格式办理签证。
另外,本会于九月份进行出证认证的年审工作,请有关企业带齐本年度已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按时前来办理年审。
特此通知。
新会贸促会
二〇〇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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